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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调湿与标准大气(GB/T 6529)
Standard Atmosphere for Conditioning and Testing
试样调湿与标准大气(GB/T 6529)
| 标准大气 | 温带标准:20 ± 2 ℃、相对湿度 65 ± 4%(GB/T 6529 / ISO 139) |
| 热带标准 | 27 ± 2 ℃、相对湿度 65 ± 4%,适用于热带地区贸易 |
| 替代条件 | 特定试验可用 23 ℃/50% RH 或 20 ℃/67% RH,须在报告中注明 |
| 调湿时间 | 一般不少于 4 h,厚重或高回潮纤维不少于 8~24 h,直至达到吸湿平衡 |
| 平衡判据 | 间隔 2 h 两次称量质量差不超过 0.25% |
纺织材料具有吸湿性,其强力、伸长、尺寸、克重、电阻等性能随含水率变化。因此绝大多数纺织物理试验都要求试样先在标准大气下调湿至平衡,再进行测试。这是所有物理试验的前置步骤,也是实验室间结果可比的基础。
定义与原理
纤维的吸湿等温线决定了在某一温湿度下材料最终达到的平衡回潮率。吸湿后纤维溶胀、分子间作用力改变,宏观表现为强力、伸长、尺寸和电性能的变化。
因此只有在统一且稳定的大气条件下测试,不同实验室、不同日期的结果才具有可比性。回潮率与公定回潮率是贸易结算中折算重量的基础。
方法与步骤
标准调湿操作如下。
- 开启恒温恒湿试验室或调湿箱,使温湿度达到规定范围并稳定运行。
- 试样去除包装、松散放置(或悬挂),保证空气能自由接触每个面,不得堆叠。
- 开始计时,一般调湿不少于 4 h;羊毛、粘胶、麻等高回潮纤维建议 8~24 h。
- 用"称量法"判定平衡:间隔 2 h 称量两次,质量差不超过 0.25% 即为平衡。
- 达到平衡后立即取样测试,试样离开标准大气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验(一般 5 min 内)。
- 如试验环境无法维持标准大气,试样应在调湿箱内取出后置于密闭容器中转移。
操作要点
调湿看似简单,实际最容易出问题。
- 试样必须"预调湿":高回潮或很湿的样品先在 50 ℃ 以下、相对湿度 10%~25% 环境中预调湿,再进入标准大气,否则吸湿路径不同,平衡值有差异。
- 温湿度记录须连续,超出范围的时间段内取得的数据无效。
- 调湿箱风速与循环影响达到平衡的速度,试样不可放在死角或直接被风吹。
- 含水率试验与调湿是两个概念:回潮率用烘箱法(105 ± 3 ℃ 至恒重)测定,不能用调湿后质量推算。
- 对电性能(静电、表面电阻)试验,调湿要求更严,通常需在 20 ℃/35% RH 的低湿条件下预处理。
常见问题与判定
常见偏差与处理。
- 同批样品不同日期结果差 3%~5%:多为调湿不充分或实验室湿度波动,应复测。
- 克重偏高:试样未烘干即调湿,或调湿环境湿度高于 65% 上限。
- 强力偏低:试样吸湿过大(纤维素纤维尤为明显),须检查加湿器控制。
- 冬季实验室湿度长期低于 40%:静电多、强力偏高、伸长偏低,须加湿并延长调湿时间。
- 报告中必须写明实际使用的大气条件,若偏离标准大气,须说明原因。
相关词条
- 恒温恒湿箱(qc-conditioning-chamber)
- 检测报告与结果评定(qc-test-report)
- 抽样与 AQL(qc-samp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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