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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 1/2/3)
GHG Protocol — Scope 1, 2 and 3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范围 1/2/3)
| 范围 1 | 自有设施燃烧(锅炉、窑炉、车辆)的直接排放 |
| 范围 2 | 外购电力、蒸汽、热力的间接排放(按市场法或地区法计算) |
| 范围 3 | 价值链排放:采购原料、运输、员工通勤、产品使用与废弃等(共 15 个类别) |
| 单位 | tCO2e(吨二氧化碳当量) |
| 标准 | GHG Protocol Corporate Standard 与 Scope 3 Standard;ISO 14064 系列 |
GHG Protocol 是国际通用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把组织排放分为三个范围:范围 1 为自有设施的直接排放,范围 2 为外购电力与热力的间接排放,范围 3 为价值链上下游的其它间接排放。对纺织企业而言,范围 3 通常占比最大,也是最难核算与减排的部分。
三范围的划分
划分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与减排路径。
- 范围 1:企业可完全控制,通过燃料替代、能效提升直接减排。
- 范围 2:通过采购绿电、绿证与自建光伏减排,相对可控。
- 范围 3:涉及上下游,须协同推进,核算难度最大但通常占比最高(纺织服装业常占 70% 以上)。
- 避免重复计算:同一排放只能在一个主体的一个范围内计入。
- 边界确定:须按股权比例法或控制权法明确组织边界。
核算要点
实务中的关键。
- 活动数据:燃料消耗量、外购电量与蒸汽量、产量等,须有计量凭证。
- 排放因子:优先使用国家或区域的官方因子,电力因子须区分电网因子与市场合约因子。
- 范围 2 两种方法:地区法(电网平均因子)与市场法(按实际采购的绿电合约计算)。
- 范围 3 精简做法:先识别重大类别(如采购商品与服务),不必一次算全 15 类。
- 基准年设定:须选定基准年并在结构变化时进行重算。
常见问题与判定
常见难点。
- 范围 3 数据难以获取:可先用行业平均因子估算,再逐步替换为供应商实测数据。
- 电力因子选择:绿电与绿证的认定规则须与报告框架(如 SBTi、CDP)一致。
- 边界变化:并购、剥离或产能变化须重算基准年,并说明调整方法。
- 核查要求:越来越多客户要求第三方核查,须保留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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